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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連結: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510/8/25ex3.html

個人覺得這個完全就是號誌設計不良
記得有些地點是行人號誌與汽機車號誌是分開的情形

這樣的設計,就完全沒有什麼不讓行人的麻煩
行人號誌一亮,就只有行人可以通行
四個路口的車全部停下來
然後再換車子走

如果照目前的號誌設計方法
那左右轉的車都吃屎好啦
大路口,我看彎還沒轉過去就變成紅燈了 

明擺著是為了搶錢才這樣做的
改個號誌流程是有多難
有些路口可以,我就相信全部的路口都可以

雖然我不住台北市
但還是得幹樵一下這個腦殘的政策
第一步做好來,就不會有後面衍生出來的問題,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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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rian672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